欢迎访问现代养老平台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首页 > 新闻资讯 > 北京: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宜设在低楼层

北京: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宜设在低楼层

    来源:环京津新闻网  点击量:37  评论(0人参与)
 

北京市民政局近日印发《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设置指引》,其中明确,护理型床位宜相对集中设置,一般设在建筑的低楼层,便于及时转移疏散。

  《指引》明确,设置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须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标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等养老机构建筑设计与设施要求,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或相关证明材料。设置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宜内部设置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协议合作,满足养老机构内失能失智老年人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需求。

  《指引》明确,设置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要确保建筑设施符合防火、防汛、抗灾等条件。护理型床位宜相对集中设置,一般设在建筑的低楼层,便于及时转移疏散。护理型床位室内地面应平整无高低差,有自然通风和采光,且不应设在地下楼层。护理型床位应配置使用具备移动、防滑、辅助起坐等基础照护支持功能的护理床,床边留有护理服务空间。居室内宜设置卫生间。老年人居室、卫生间、浴室、餐厅、公共活动区域等空间应实现无障碍。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猜你喜欢

相关评论

好评
0% 0
中评
0% 0
差评
0% 0
       匿名发表     (内容限5至200字)     当前已经输入 0
  • 暂无评论

资讯排行

热搜新闻词

产品快报


平台首页 行业资讯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企业名录 招商加盟 行业展会 人才招聘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吉林省乐学三方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由网友自由发布, 本站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备案号: